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创业板 > 正文

捷成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17-02-06 17:56:46 发布机构:捷成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17年2月6日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 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66人。 4、股票期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行权。 行权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5、行权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23元。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6年-2018年,就 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目标,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具体如下: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公 每年按公司绩效考核相关管 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5%。 理办法进行考核,激励对象考 第二个行权期以201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公 核结果为60分及以上者,可 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15%。 行使相应期权。激励对象考核 第三个行权期以201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公 不合格,则相应行权期所获授 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85%。 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注:1、2015年公司净利润*指2015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00.65万元; 2、2016-2018年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且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 月28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北京捷成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它事项。2016年 12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7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17年2月6日为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授予1,615万份股票期权。 5、2017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确定2017年2月6日为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授予1,615万份股票期权。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一)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满足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上市后36 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一年内均未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一年内均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有激励对象均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7年2月6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1.23元/股 3、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次获授的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份 期权总数的 本的比例 数(万份) 比例 1 薛俊峰 副董事长 50 3.10% 0.02% 2 韩钢 副董事长 50 3.10% 0.02% 3 韩胜利 董事、总经理 50 3.10% 0.02% 4 谭伟康 副总经理 50 3.10% 0.02% 5 游尤 副总经理、董秘 50 3.10% 0.02% 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1 1,365 84.52% 0.53% 人) 合计(66人) 1,615 100% 0.6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17年2月6日, 用该模型对本次授予的1,6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测算得出分批行权的每份 股票期权价值分别为0.81元、1.33元、1.7元,股票期权总价值为2,135.03万元。 根据本次授予的期权数量,假设各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发生变化,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成本从2017年2月开始摊销,各期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615 2135.03 359.74 623.39 1060.38 91.52 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核查,激励对象中,薛俊峰、韩钢为副董事长,韩胜利为董事、总经理,谭伟康为副总经理,游尤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除薛俊峰外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薛俊峰于2016年9月22 日、26日,分别大宗交易卖出 3,000,000股和 3,017,800股。 七、激励对象认购期权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 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6日,并同意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授予1,615万份股票期权。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的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3、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授予1,615万份股票期权。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授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激励对象及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授权条件,公司尚须就本次授权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