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
300082 证券简称:
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34,502.12 296,531.88 增长46.53%
营业利润 1,353.22 -22,751.87 增长105.95%
利润总额 5,297.44 -21,003.24 增长125.22%
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81.53 -21,016.95 增长136.0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31 增长135.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 -7.66% 增长10.53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525,695.71 498,519.98 增长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6,568.86 261,585.01 增长1.91%
股本 67,392.00 67,392.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 3.9555 3.8816 增长1.91%
(元)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1、经营业绩及公司利润变化说明
报告期间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502.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53%;
营业利润为1,35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5%;利润总额为5,297.44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25.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1.53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136.07%。主要原因为:
(1)销量持续快速增长。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保持快速增长。由于公司扬州 乙烯储罐和环氧乙烷装置的原料保供作用突出,以扬州为中心的EOD产能布局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优势明显,公司在各大区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持续扩大。公司全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产品的销量预计同比增长20%左右,其中,聚羧酸减水剂用聚醚单体的销量预计同比增长27%左右;多晶硅切割液的销量预计同比下降28%左右;其他差异化产品的销量预计同比增长73%左右。
(2)公司上下游整合经营效率显着提高。由于上游原材料乙烯与环氧乙烷以及聚醚单体之间的价差维持平稳扩大的趋势,公司通过大宗中心和财务中心控制市场节奏并加强库存管理和订单管理,有效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另外,公司扬州环氧乙烷装置保持满负荷开工,并适当开展环氧乙烷对外销售和乙烯存储贸易业务,公司单位产品生产成本明显降低,导致公司EOD产品综合
毛利率同比大幅增加至11%左右。
(3)公司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包括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建大伟业混凝土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合计影响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利润约为-4,9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奥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奥克阳光”)净利润约为-10,430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约为-8,836万元,由于锦州奥克阳光亏损导致其归属母公司利润影响金额约为-6,572万元。
(5)报告期内,预计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归属母公司利润约为2,857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收到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2015年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承诺业绩而向公司支付的利润补偿款和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收到2016年企业发展基金所致。
2、公司财务状况基本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25,695.71万元,同比增长5.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6,568.86万元,同比增长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为3.9555元,同比增长1.91%。
公司总资产增长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盈利大幅改善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6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