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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桥梁: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2-15 20:31:58 发布机构:中泰桥梁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3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日及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北京凯文智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智信”)及北京凯文学信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学信”)100%股权的事项。收购完成后,凯文智信和凯文学信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凯文智信作为北京海淀凯文学校的举办者和出资人,持有其100%股权。 近日,凯文智信和凯文学信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控股”)全资子公司北京凯誉鑫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誉鑫德”)签订的《供餐合同书》及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北京万佳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佳鑫物业”)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为保证北京海淀凯文学校经营的稳定性,公司拟同意延续此前凯文智信、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广宇先生、董顺来先生、石瑜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1、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万佳鑫物业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万佳鑫物业于2016年5月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北京海淀凯文学校委托万佳鑫物业为其提供物业管理,委托期限为2016年5月 1日至2019年8月31日,委托类型采取实报实销预算制与管理服务酬金制。管 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万佳鑫物业直接支付,并于每月五日前向北京海淀凯文学校报送上月实际发生费用清单,列明学校运营的各项支出明细,北京海淀凯文学校完成审核并将费用支付给万佳鑫物业。 2、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凯誉鑫德签订《供餐合同书》 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凯誉鑫德于2016年9月份签订《供餐合同书》,合同期 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约定凯誉鑫德为北京海淀凯文学校 提供餐饮服务。学生和教职工三餐价格为12-31.5元/餐。学生用餐费用由北京海 淀凯文学校随其他收费项目一起统一向学生代收,代收的餐费金额经由双方确认无误后签订结算金额确认书,再由北京海淀凯文学校转交给北京凯誉鑫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教职工餐费应根据双方的盖章确认的结算金额确认书进行结算。 三、关联方介绍 1、北京万佳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号楼1层01室 法定代表人:吕少全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日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日用杂品、土产品、花卉;租赁花卉;停车场经营;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万佳鑫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的关联企业。 2、北京凯誉鑫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院学生食堂 法定代表人:王湛浩 成立日期:2016年9月8日 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凯誉鑫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控股子公司北京鑫融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 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凯誉鑫德、万佳鑫物业未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交易中,关联方向北京海淀凯文学校提供建设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和供餐服务,符合其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北京海淀凯文学校的办学和正常运营提供了保障和支持,符合其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为保证凯文智信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凯文智信将继续履行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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