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64 证券简称:
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33100001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5,465.39万元,可置换金额为5,465.39万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5,465.3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未来公司将主要负责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中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研发工作,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云能源”)主要负责该项目的线下区域中心建设工作。根据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3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中恒云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恒云能源注册资本将增至4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恒云能源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及同意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将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中恒云能源,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中恒云能源在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及中恒云能源在公司对中恒云能源支付首期增资款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