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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宝:关于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2-17 16:43:07 发布机构:生意宝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7-003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网盛控股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贸通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200万元。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浙江金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贸通”)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由浙江网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盛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2200万元,担保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年,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关联各方的关联关系 鉴于网盛控股持有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48.7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持有金贸通70%股份,金贸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网盛控股为金贸通提供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一) 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 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寿邹先生回避表决。 (二)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其盈利能力的肯定,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因此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网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傅智勇 3、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11层1113、1115室 6、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 硬件;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目前,网盛控股持有公司48.75%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问题,网盛控股拟为金贸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200万元,担保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年,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之控股股东网盛控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贸通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金贸通的融资能力,满足金贸通发展的资金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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