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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2:林洋能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3-06 19:41:01 发布机构:林洋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框架协 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风险。 ●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42,710.43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纳米新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438,761.61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194,427.85万元,2016年份营业收入233,971.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5181.52万元。 (二)协议签署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亿纬锂能于2017年3月6日在 广东惠州以书面方式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涉及项目投入在董事长授权决定范围之内,经董事长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利益共享、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智慧分布式储能”所包含的各个领域:高性价比储能锂离子电池,高性能储能变流器和智慧储能云平台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双方各自优势和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式。 (二)主要内容 双方拟在下列方面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聚焦于打造和推进 “智慧分布式储能”在工商业用户侧的应用,有效消纳 分布式发电,参与构成智慧微电网,支撑关键负荷的离网运行,改善电能质量,提供微网与大电网的友好接入和互动,参与需求响应和需求侧管理,电力交易以及调频等电网辅助服务。“智慧分布式储能”包含(1)高性价比锂离子电池;(2)高性能储能变流器;(3)智慧储能云平台。 2、双方共同建设“智慧分布式储能”运营中心。运营中心集监控、运营、运维服务与一体,针对分布式储能的应用特点,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3、亿纬锂能凭借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技术打造行业最具性价比的储能专用的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林洋能源控股子公司林洋微网打造高效率、高可靠性、高性价比的智能化大功率储能变流器以及智慧储能云平台。同时依托于林洋能源超GW的东部分布式光伏电站打造智慧微电网。第一阶段双方共同组建50人的“智慧分布式储能”研发团队,在2017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发布系列模块化、智能化的智慧分布式储能产品并提供智慧储能云服务。 4、利用亿纬锂能在新能源汽车运营中产生的退役锂离子动力电池,双方共同研究动力电池用于储能的梯次利用技术,并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推动应用。 5、双方发挥上市公司的优势,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合作设立“智慧分布式储能”基金等商业模式共同开拓智慧储能业务。双方共同研发、投资和建设智慧分布式储能项目,共享收益。双方计划在2018-2020年内建设累计1GWh的“智慧分布式储能”系统。 6、双方约定,在基于锂离子电池的储能应用中,均以对方为首选合作伙伴,双方共同合作开发的产品,共享知识产权,共同推进智慧分布式储能项目的推进。 (三)保障措施 1、本框架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会商合作实施计划和相关补充协议,加快项目建设推进。 2、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并成立项目推进小组和服务小组,定期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协调项目的推进落实。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生效时间为自签署之日起。 2、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有违反,双方均有权利向对方追诉违约责任和赔偿。 3、双方对本投资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对外进行公开或泄密。 4、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日后涉及具体业务和项目时,就以上各事项的最终合作将以双方后续商谈结果及由此形成的进一步协议为准。 5、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完善。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在“智慧分布式储能”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双方利用各自的行业优势,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开拓“智慧分布式储能”业务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战略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但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度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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