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07:四川成渝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2017-03-06 19:41:01
发布机构:四川成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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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7-012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3月6日,本公司(甲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内容摘要如下:
一、认购金额
乙方确认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总额根据实际认购价格及最
终认购股份数量确定:认购总额=认购股份数量×实际认购价格,且不超过
350,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认购总额按如下规则计算确定:
当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入发行期,认购价格确定后,如认购股份数量上限
(611,612,000股)×实际认购价格≤350,000.00万元人民币,则本次认购总额
由认购股份数量611,612,000股与实际认购价格计算得出;如认购股份数量上限
(611,612,000股)×实际认购价格>350,000.00万元人民币,则本次认购股份
数量根据认购金额上限350,000.00万元人民币除以实际认购价格确定,最终认
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认购总额根据最终认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核准或批准后的募集资金总金额较35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有所调减,则乙方本次认购金额相应调减。
二、认购股份数量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甲方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611,612,000 股(含本数),且认购金额上限为
350,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认购股份数量按如下规则计算确定:
如认购时,认购股份数量上限(611,612,000股)×实际认购价格≤350,000.00
万元人民币,则本次认购股份数量为611,612,000股;若认购时,认购股份数量
上限(611,612,000股)×实际认购价格>350,000.00万元人民币,则本次认购股份
数量根据认购金额上限350,000.00万元人民币除以实际认购价格确定,最终认购
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
若甲方股票在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将随除权后的甲方总股本进行调整。
三、认购方式、定价原则、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面值为1.00元人民币/股,股票发行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定价原则: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果甲方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对发行方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作出调整的,上述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3、限售期: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束之日起,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全部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支付方式: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香港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款项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或违反本协议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经乙方内部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本协议获得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了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授出清洗豁免;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生效。前述所有生效条件均不可豁免。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