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63 证券简称:
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7- 006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
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
股本预案。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
公司现有业务稳步增长,2016年初完成向两大股东的
定向增发后,目前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度的盈利情况,为与公司股东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并积极落实和响应中国
证监会对
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的举措,更好地回报公司广大 股东,特提出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股)
每十股 0 13.5 10
拟以公司
总股本486,058,2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
股利13.5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总额为
分配总额
656,178,580.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提示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公司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中药的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销售,以及中西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等的经营,是一家集医药研发、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医药电商、医药物流、健康产业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医药工业核心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中国制药工业50强企业,目前是国内品种最全、产销量最大的器官移植和糖尿病药物研发和生产企业。公司医药商业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
(2)公司2016年度的盈利情况和资本公积金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8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6.81%;实现
净利润15.3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3.2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14.4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1.88%。截至2016年底,公司
资产总额 144.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2.79 亿元,
资产负债率47.14%,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91亿元;资本公积金为
34.32亿元,
每股公积金为 7.06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13.47亿元。另外,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所有者的经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为3,521.42万元,占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14.47亿元的2.43%。
(3)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业务专注医药行业,上市17年来经营稳健,主营收入和利
润保持持续增长。和2000年公司
股票发行上市年度对比,营业收入
从16.18亿元增长到253.8亿元,增长14.7倍;净利润从4599万元
增长到14.47亿元,增长30.5倍,总股本从1.9亿股增长到目前4.86
亿股,仅增长1.56倍。公司一贯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上市17年以
来累计分红13次,累计分红18.64亿元,仅有过3次股本变动:在
2002年以10送2股转增8股;2006年
股改时
非流通股东以公积金转
增5400万股赠予
流通股东作为股改流通
对价;2016年2月控股股东
远大集团和第二大股东华东医药集团对公司合计定增5200万股,除
此之外公司未进行过股本扩张。
(4)公司以往的经营业绩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到公司今后的业务仍将持续发展,公司总股本和公司今后业务发展及营业规模相比已不相适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分红及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无持股
变动情况。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
计划。
经征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同时,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对公
司报告期内
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486,058,208股增加至972,116,416股,报告期内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
摊薄。假设以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
新股本计算,公司2016年度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1.5元,每股
净资产为6.77元。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公
司不存在
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华东医药主要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东医药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意见回复函》;
3、华东医药八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