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瓦轴B:关于对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追加的公告
2016-08-26 20: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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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追加的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77,105万元。截止至六月末,共发生56,877万元。
为了保证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合理性及准确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追加。
二、追加部分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重新预计部分详细见下表,其它不变部分不再重复披露,详见2016年4月26日公司公告。
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详见下表:
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部分需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姓名 回避表决事项编号
孟伟 全部回避
李实 全部回避
陈家军 全部回避
张兴海 全部回避
孙茂林 全部回避
孙娜娟 全部回避
除上述董事未参与需回避事项的表决外,其余董事对不需回避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追加的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劳 2016年 2016年 调整后
项目 获批 超额/追加原因
关联人 务等进一步 上半年 下半年 2016年预
编号 额度 分析
划分 发生额 预计额 计总额
购买商品
瓦房店轴承集团装备
1 (设备及服 3,000 1261 5,239 6,500 新增业务
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务)
瓦房店轴承集团精密 购买商品
2 0 0 7,000 7,000 新增业务
滚子公司 (零配件)
店轴承集团精密保持 购买商品
3 0 0 2,200 2,200 新增业务
器公司 (零配件)
德国莱比锡滚柱和滚 购买商品 新增业务,代理
4 0 0 500 500
珠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石油化工) 进出品业务
瓦房店轴承集团(汽 购买商品 汽车业务板块剥
5 0 0 9,500 9,500
车轴承分公司) (产品) 离
合计 3000 1,261 24,439 25,700
(2)向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2016
2016年 调整后
项目 按产品或劳务 获批 年下半 超额/追加原因分
关联人 上半年 2016年预
编号 等进一步划分 额度 年 析
发生额 计总额
预计额
瓦房店轴承精密 销售产品
6 钢球制造有限公 70 76 104 180 生产经营所需
(物资)
司
瓦轴集团精密转 销售产品 增加代采购
7 200 31 300 500
盘轴承有限 (物资) 油品
瓦轴集团精密传 从4月份起
8 动轴承有限责任 提供劳务 0 44 0 44 改成淬火件
公司 结算
销售产品
9 0 0 2,000 2,000
(设备)
瓦房店轴承集团 销售产品
10 装备技术工程有 0 0 2,000 2,000 新增业务
(产品及劳务)
限公司 销售产品
11 0 0 500 500
(物资)
大连瓦轴金舟机 销售产品 增加钢材代
12 150 749 351 1,100
械有限公司 (物资) 采购业务
瓦房店轴承集团 股份代采进
13 高端汽车轴承有 销售产品 0 378 1,522 1,900 口滚子
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 新设集团子
14 0 0 2,700 2,700
(物资)
公司
瓦房店轴承集团
15 提供劳务 0 0 500 500
精密滚子公司
销售产品
16 0 0 700 700
(辅助材料)
瓦房店轴承集团 销售产品 新设集团子
17 0 0 2,400 2,400
精密保持器公司 (物资) 公司
新增业务,代
德国莱比锡滚柱
18 和滚珠轴承有限 销售产品 0 0 2,500 2,500 理进出口业
责任公司 务。
合计 420 1,278 18,577 20,024
(三)新关联方情况介绍(瓦轴集团子公司)
(1)瓦房店轴承集团精密滚动体有限公司
出资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滚动体设计、制造与销售,房屋、设备租赁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2)瓦房店轴承集团精密保持器有限公司
出资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保持架设计、制造与销售,房屋、设备租赁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货币认缴出资
(3)德国莱比锡滚柱和滚珠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轴承研发、制造及销售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事前认真的核查工作,独立董事对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下半年与各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等有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公司与各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具有必要性,且价格合理。公司采用招标采购等多种形式,节约了成本,不会因为关联交易事项而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在审议此议案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并作了很多的解释工作,事前得到了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2016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追加,认为是合理、公正和可行的。
四、备查文件
1、瓦轴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