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725 证券简称:
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
200725 证券简称:
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7-007
债券代码:112358 债券简称:16BOE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BOE01”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0日,凡在2017年3月2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3月2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简称“16BOE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358)至2017年3月21日将期满1年。根据本公司“16BOE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BOE01
3、债券代码:112358
4、发行总额:100亿元
5、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
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3.1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
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7、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6年3月21日。
10、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3月21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
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
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公告》,“16BOE01”的票面利率为3.15%,每手“16BOE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5.2000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8.3500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7年3月20日
2、除息日:2017年3月21日
3、付息日:2017年3月2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3月2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BOE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卜天、崔志勇
咨询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盛成
联系电话:021-68801565
传真:021-68801551
(二)联席主承销商
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项目负责人:周依黎、陈昕
联系人:周依黎、陈昕、施小波
电话:010-66220588
传真:010-66220288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项目负责人:王伟洲、闫晓峰
联系人:王伟洲、曹济
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10-66555103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戴文华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