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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东股份: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2017-03-15 16:34:34 发布机构:丰东股份 我要纠错
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众会字(2017)第1060号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 金(非公开发行)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丰东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丰东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丰东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丰东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丰东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东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 (本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家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佩 中国,上海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74,349,440股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 号计划、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形式认购,认购价格为16.14 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61.60元,扣除公司依据财务顾问协议应支付给浙商证券的财务顾问费用(含税) 21,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78,799,961.60元,该募集资金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中,账号为3209820521010000040819。 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不含税)人民币 33,672,397.97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6,327,563.63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16)第6131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已支付的增值税2,020,343.88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164,307,219.75元。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财税服务平台”、“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充方欣科技流动资金”三个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方欣科技。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9820521010000101735 550,000,000.00 50,179,478.89 一般户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9820521010000101726 300,000,000.00 300,097,916.67 一般户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9820521010000040819 136,307,219.75 36,377,269.53 一般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512904957110402 100,000,000.00 100,039,166.67 一般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 8110501012600595254 78,000,000.00 78,028,600.00 一般户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9820521010000103859 500,000,000.00 一般户 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698965622 100,000,000.00 一般户 1,164,307,219.75 1,164,722,431.7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验资专户利息收入415,212.01元,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64,722,431.7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分别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1月22日,公司与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用于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及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充方欣科技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增资方欣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00.00元用于 项目实施。公司2016年12月29日汇出资金500,000,000.00元至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汇出资金100,000,000.00元至中国民生银行广东 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募集资金项目专户698965622中;2017年1月22日,公司与方欣科技作为共 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就此二账户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6,430.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更项目(含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募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资总额(1)额 (%)(3)=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2)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智慧财税服务互联 否 不适用 否 平台 55,000.00 0.00 企业大数据创新服 否 不适用 否 务平台 30,000.00 0.00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 否 不适用 否 资金 31,430.72 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6,430.72 0.00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16,430.72 0.00 (二)募集资金项目完成计划进度情况及预计收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于2016年11月2日到位,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未达到预计收益。 (三)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方欣科技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但尚未进行置换。 (九)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余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出现结余情况。 (十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户中。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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