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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8:西藏珠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增持计划事项之问询函的公告  

2017-03-16 23:12:27 发布机构:西藏珠峰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7-1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增持计划事项之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本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计划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84号),全文如下: 2017年3月16日晚间,你公司以直通方式披露《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一致行动人(包括歌石祥金拟参与投资或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下称“增持人”)拟自2017年3月17日起的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00,000元。经事后审核,现请公司向增持人进行核实,并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本次增持主体包括歌石祥金拟参与投资或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占比情况;(2)自筹资金的具体方式及安排;(3)增持资金是否涉及杠杆融资方式,相关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用于二级市场股份增持,是否符合出资人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就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过程中存在的强制平仓风险进行重点提示。 二、公告显示,增持人本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300,000,000元。请公司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明确披露增持金额的上限,且区间范围应当审慎合理,具有可执行性。 三、公告显示,增持人本次增持的时间为自2017年3月17日起的12个月 内。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明确说明实施期限超过6个月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前,披露回函并书面回复我部。 公司将及时就《问询函》相关内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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