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证券代码:
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14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4日,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设立中航国画(上海)激光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电器”)联合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电系统公司”)、中航科工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产业投资”)和上海激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激亮”)共同出资设立中航国画(上海)激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画”)。2017年3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宜的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一、关于上航电器对中航国画的控制权
根据《中航国画(上海)激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的约定,中航国画注册资本合计11,580.00万元,合资各方的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各方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
1 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 2,500.00 现金
3,032.40 无形资产
2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责任有限公司 2,135.00 现金
3 中航科工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35.00 现金
上海激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现金
4 1,527.60 无形资产
合计 11,580.00
中航电子
根据《合资协议》的约定,中航国画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上航电器委派
2名,航电系统公司委派1名,中航科工产业投资委派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
为中航国画的法定代表人,自上航电器委派的2名董事中产生。
根据上航电器与上海激亮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在中航国画公司存续期间,上航电器与上海激亮将以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参与中航国画决策和管理相关事项,在中航国画召开
股东会或董事会时,上海激亮及其委派的董事将和上航电器的意思表示(同意/反对/弃权)保持一致。
综上,通过一致行动安排,上航电器能够实际控制中航国画股东会63.12%的表决
权以及董事会过半数的表决权,故拟将中航国画纳入上航电器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于上航电器合并中航国画的后续会计处理
后续会计处理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在上航电器本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将根据上航电器出资部分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值)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在上航电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将上航电器出资部分无形资产恢复至其账面价值,与上航电器本部个别报表层面确认的营业外收入抵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