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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03-20 17:56:17 发布机构:三力士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7-018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法人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博橡胶”)的交易主要是对其采购公司所需的橡胶原材料,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的与其签署采购合同。 2、关联人名称:路博橡胶。 3、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9,000万元。 4、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5,861.1825万元。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利军先生回避表决。董事吴琼瑛女士作为关联董事郭利军先生的配偶,回避表决。董事吴培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郭利军先生的岳父,回避表决。其余五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在事前发表了认可意见。该议案将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橡胶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现预计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双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9,0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 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人 内容 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向关联 路博 购买 5,861.1825 5,000 2017年1月10日 人采购 橡胶 橡胶 万元 万元 55.39% 17.22% www.cninfo.com.cn 原材料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松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橡胶、谷物的种植、销售;日用百货、五金、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路博橡胶控股股东为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42.5%,实际控制人为王小平。 主要财务指标:路博橡胶于2015年12月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16年12月31日,路博橡胶总资产为8,928.09万元,净资产2,319.30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7,278.64万元,净利润119.30万元。(未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利军先生兼任路博橡胶董事,路博橡胶是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路博橡胶的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路博橡胶的交易主要是对其采购公司所需的橡胶原材料,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的与其签署采购合同。因相关的橡胶原材料具有公开的市场价格作为参照,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如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按市场价格适当调整。该等采购交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一般采取货到付款的形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原材料采购,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和制造能力,巩固和逐步扩大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推升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提供的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和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和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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