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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2016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17-03-20 20:53:40 发布机构:海能达 我要纠错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于1993年,于2011 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 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多方式搭建投资者沟通交流平台,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2016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综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完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和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并严格执行,以回报广大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537,85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50,749,119.3元。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东的净利润 利润的比率 2015年 50,749,119.30 253,183,736.43 20.04% 2014年 13,962,346.62 43,265,565.47 32.27% 2013年 22,240,000.00 135,071,189.78 16.47% 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严格遵守和履行承诺,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并严格督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2016年,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相关内容。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监管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内控机制,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和《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2016年,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计对外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共计236份。此外,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可参考性及实用性。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机制,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2016年8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请律师出席见证。确保了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2016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 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充分保障了 股东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5次股东大会都采取现 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方便中小投资者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决策的参与度。同时,公司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设置股东问答环节,让公司管理层面对面地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加强公司董监高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了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五、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及专业化决策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监督作用。 2016 年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15 次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审议所有议案,相 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有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6 年独立董事共 开展现场办公10天,切实了解了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经营销售情 况等,为其做出客观、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 积极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高管及广大核心层员工纳入持股计划,使其间接成为公司股东,通过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长期绑定,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同时,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本身就是中小投资者,其利益与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一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既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又能长期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在保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2016年度,公司共推行了两期员工持股计划,覆盖人数近4500人次,合计金额8亿元(其中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3亿元,已于2016年7月完成股份购买,锁定期2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5亿元,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3年,目前还处于证监会审批的环节)。 七、积极落实 “蓝天行动”专项工作 为积极贯彻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6】15号)的要求,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公司制定了“蓝天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目前,该专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进展情况如下: 1、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投资者微信公众平台 为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传播的优势,公司已规划建立投资者微信公众平台,让投资者能够多渠道了解公司最新动态。现公司投资者微信公众平台已搭建完成并上线,该平台目前设立公司信息、IR动态、互动联络三大板块,开设公司简介、企业形象、投资亮点、新闻速递、公司公告、调研日志、券商观点、图说数据、股东互动、预约调研、理性投资等栏目,同时通过后台操作,与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中的部分板块相链接,使平台信息更新更加及时和全面,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沟通平台,使投资者更加快捷方便的获取多样化的公司信息。 2、积极完善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 公司自上市以来,就已在公司官网上开设“投资者关系”栏目,持续对外发布最新动态,宣传相关案例等信息。目前公司官网的“投资者关系”栏目在已有的“公司治理”、“信息发布”、“投资者保护”、“互动交流”四个大栏目下加设多个相关小栏目,例如:董监高信息、股东大会通知、投资者保护宣传等,将信息进行细致化分类,方便投资者快速查阅,提高阅读效率。 3、建立投资者电话接听、回复、记录等固定工作流程 公司设立了投资者专线咨询电话(0755-26872999-1170/1247)和传真 (0755-86133699-0110),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和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还将投资者电话开通了来电显示、录音、自动应答等功能,以便事后对来电进行查询。另外,公司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增设电话来访登记薄,记录下每一次来电信息及投资者信息,对于无法当场回答的问题,事后由专人跟踪解决并及时回复投资者,对于漏接的投资者电话也将由专人逐一回复。报告期内,公司总共接听593个投资者来电。 4、及时、准确、完整回复投资者提问 深交所互动易是投资者与公司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之一,公司有安排专人查看并回复投资者提问,确保问题当天处理,并尽可能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完整的回复投资者。对于部分需要与业务部门确认的信息,也将由专人与业务部门确认,并尽快通过互动易进行回复,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得到答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问题169个,回复率100%。 5、加强和完善投资者来访预约登记、接待流程 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来访预约登记、接待、发布调研记录等流程。除电话和邮件预约调研形式外,公司还提供了“投资者微信平台”的预约渠道,使预约调研更加的便捷。同时,建立“投资者接待微信群”,所有调研信息将通过“投资者接待微信群”共享,并指定专人整理、统计。公司证券部统一使用相关APP共享日程安排,及时提醒每天的接待调研情况,调研活动安排专人进行记录,调研完成后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并对外发布,调研过程已全面规范化。同时,公司还不定期参加专业投资管理单位组织的策略会、以及行业发展、产品创新及公司未来发展等方面的研讨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发展、业务及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 6、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推进多渠道多方式相结合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流程管理,充分揭示风险,并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披露“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对外披露的公告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洁、全面、完整的进行披露。同时,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还通过官网、投资者微信平台、微信Html5微场景等方式同步传播,让投资者多渠道多方式通俗易懂地了解公司最新发布的信息,公平对待中小投资者,确保更多的投资者在第一时间以最直观的方式了解到公司最新的进展,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利。 7、加强公司内部证券法律法规制度的普及和案例分享 公司已通过内部OA办公系统中的公告栏专栏发布了一系列公司治理、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宣传知识及文件,同时转载了交易所、证监局推荐的内幕交易案例,该系列案例的宣传在公司内部起到了良好的反响。后期公司还将不定期组织各部门领导学习交易所、证监局转载推荐的内幕交易案例、开展投资者关系保护行动等主题活动,加深案例意识,强化法律基础。 公司拟进一步通过办公系统公告、会议培训及录播、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案例分享、制度学习。 8、成立信息披露委员会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已设立了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信息披露委员会,同时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 9、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形成利益共同体,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积极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高管及广大核心层员工纳入持股计划,使其间接成为公司股东,通过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长期绑定,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截止目前,公司已经推行了3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涵 盖公司高管及核心层员工920余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涵盖公司高管及核 心层员工1500余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涵盖公司高管及核心层员工3000 余人),使公司员工(即中小投资者)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在保护了公司员工利益的同时也切实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2016年,公司积极落实各项投资者保护举措,与投资者保持了良性互动, 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不断探索创新,开拓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在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更多保障。 特此报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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