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
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关联董事江利雄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宇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关联人江利雄、廖巍华、陈连勇在内的多位自然人。根据
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权内容,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江利雄系公司董事、总裁;廖巍华系公司副总裁;陈连勇系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
执行事务合伙人:禧宇投资
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禧宇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关联人江利雄、廖巍华、陈连勇在内的多位自然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禧宇投资的出资金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不超过329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关联人江利雄出资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关联人廖巍华出资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关联人陈连勇出资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以上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由全资子公司禧宇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为参与公司项目员工跟投计划。通过核心员工与项目效益绑定,实现员工的有效激励。三位关联人既是公司的高管,也是项目运作的重要人员,作为员工跟投计划的激励对象,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本次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实现员工的有效激励。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权内容,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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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