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
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关联董事王轶磊、江利雄、邵少敏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江利雄、邵少敏、廖巍华、王鹤鸣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入伙杭州祥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
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行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江利雄系公司董事、总裁;邵少敏系公司董事、副总裁;廖巍华系公司副总裁;王鹤鸣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入伙的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祥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美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上述合伙企业中,除江利雄、邵少敏、廖巍华和王鹤鸣为公司关联人外,其他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祥澜投资各合伙人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普通合伙人杭州美鼎投资管理有限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在祥澜投资的财产份额占比为0.99%;广宇创
投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额为 3,950 万元,在祥澜投资的财产份额占比
39.11%;江利雄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在祥澜投资
的财产份额占比为2.97%;邵少敏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00
万元,在祥澜投资的财产份额占比为3.96%;廖巍华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
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在祥澜投资的财产份额占比为1.98%;王鹤鸣作为有限
合伙人之一,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在祥澜投资的财产份额占比为1.49%。
除上述合伙人外的其他合伙人合计出资金额为5,000万元,在祥澜投资的财产份
额占比为49.50%。以上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祥澜投资主要进行对外
股权投资。此次公司关联人江利雄、邵少敏、廖巍华、王鹤鸣入伙祥澜投资,系个人投资决策的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入伙祥澜投资,系公司看好祥澜投资的未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入伙杭州祥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及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议。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