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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03-21 18:13:26 发布机构:民生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7-03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度,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总金额约1,284.93万元。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宏、齐子鑫、陈家华、刘洪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2016年实 易类别 关联人 容 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 原则 额 向关联 亚太财产保险 保险经纪服 市场价 350.00 0 323.04 人提供 有限公司 务 劳务 小计 - - 350.00 0 323.04 泛海物业管理 物业费等 市场价 79.88 12.98 157.65 接受关 有限公司 联人提 泛海物业管理 物业费等 市场价 供的劳 有限公司青岛 3.55 0 4.30 务 分公司 小计 - - 83.43 12.98 161.95 中国泛海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等 市场价 816.84 134.77 1,609.57 北京分公司 向关联 常新资本投资 房屋租赁 市场价 12.53 0 13.51 人租赁 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泛海控股 车辆租赁 市场价 22.13 0 27.64 集团有限公司 小计 - - 851.5 134.77 1,650.72 合计 - - 1284.93 147.75 2,135.71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披露日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金额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额与预计 及索引 比例 金额 向关联人亚太财产保险保险经纪 323.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提供劳务 有限公司 服务 42.50% 小计 - 323.04 不适用 42.50% 不适用 不适用 泛海物业管理 物业费等 157.6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有限公司 44.13% 接受关联泛海物业管理 人提供的有限公司青岛 物业费等 4.3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劳务 分公司 1.20% 小计 - 161.95 不适用 45.33%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泛海控股房屋租赁 集团有限公司等 1,609.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北京分公司 52.16% 向关联人常新资本投资 房屋租赁 13.5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租赁 管理有限公司 0.44% 中国泛海控股 车辆租赁 27.6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小计 - 1,650.72 不适用 53.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2,135.71 不适用 50.48%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租赁民生金融中心办公楼事宜已经于2015年1月9日进行了披露,相关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17年7月31日止。同时由于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因此公司2016年未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了提高决策效率,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公司2017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为1,284.93万元,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135.71万元,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2016年11月出售民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民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致使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同比有较大下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住所 主要从事人民币、外币业务的 各种财产损失保险、机动车交 亚太财产保 臧炜 400138.3万元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保 广东省 险有限公司 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深圳市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因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资产 545,575.24万元,净资产269,552.96万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5,355.58万元,净利润-44,702.57万元。 (二)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住所 泛海物业管理有限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 公司 周礼忠 5000万 物业管理路105号观湖公寓2号 楼一层底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因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23,902.79万元,净资产9,141.85万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139.80万元,净利润1,389.18万元。 (三)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负责人 主营业务 住所 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 郑翼龙 物业管理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司青岛分公司 19号2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因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资产46.62万元,净资产-10.07万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6.19万元,净利润-18.30万元。 (四)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住所 中国泛海 金融、投资、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控股集团 卢志强 200亿元 地产等 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3层 有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16年9月30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2,466.62亿元,净资产414.46亿元,2016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5.42亿元,净利润60.7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负责人 主营业务 住所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 资产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 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王辉 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出租商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 业用房、办公用房。 2306室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16年9月30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资产22.92亿元,净资产20.90亿元,2016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4亿元,净利润4.3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住所 投资管理;接受委 常新资本投资管 托对企业进行管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 理有限公司 卢志强 5000万元 理;管理咨询;资体育场西路18号 产管理;出租商业底商3层D 用房。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因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837,316.57万元,净资产10,904.30万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30.08万元,净利润653.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租赁房屋(办公场所)、租赁车辆、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与各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化原则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2017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续督导机构,认为:1、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规;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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