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82 证券简称:
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相关情况,预计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17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徐子泉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的规定,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上年实际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 江苏西太湖影视拍摄基 2,000 296.69
品、商品 地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产 AvidTechnology,Inc. 16,000 -
品、商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
1、江苏西太湖影视拍摄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太湖影视基地”)(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羿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住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6号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和经营管理;影视项目投资;电影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服务;服装、道具租赁;文化项目咨询;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动漫研发设计制作发行;会务服务;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旅游项目投资和经营管理;游览景区、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公园管理;酒店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提供办公经营场地、住宿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西太湖影视基地经审计总资产为13,118.11万元,
净资产为8,019.16万元,2016年度实现收入721.51万元,净利润30.9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持有西太湖影视基地34%的
股权,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捷成世纪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太湖影视基地2%的股权,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2、AvidTechnology,Inc.(以下简称“Avid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特拉华州的公司
注册资本:作为美国注册的公司Avid没有注册资本,只有注册股份。截至
2016年12月31日,Avid有注册股份1亿股,发行在外股份 40,726,767股
注册地址:2711CentervilleRoad,Suite400,Wilmington,DE19808
成立日期:1987年9月4日
Avid 提供开放的、一体化和综合的音视频内容的制作、发行以及销售的技
术平台以及应用和服务。特别地,Avid 开发和营销针对数字媒体内容的生产、
管理和发行的软件和硬件,并提供相关的支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Avid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24,792.6万美元,净资
产为-32,957.2万美元,2015年度实现收入50,559.5万美元,实现净利润248万
美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Avid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6,291.8万美元,
净资产为-27,273.3万美元,2016年1-9月实现收入39,663.5万美元,实现净利
润4,299.8万美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与Avid公司签订《股份购买协议》,若
交割完成后,
公司预计将持有Avid公司新发行的5.0%~9.9%的
普通股,Avid公司将成为本公
司之参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
按照以往交易情况及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均能良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广电行业内音视频产品的交易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等IT
类产品的价格可通过市场公开取得,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公开招投标或市场价格来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偏离市场价格,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合同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由于公司与上述公司同处广播电视领域,根据收购初衷,公司收购上述公司后,与他们形成战略合作,双方计划在产品、营销渠道、研发分享、市场开拓等方面充分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驱动双方业务增长。对于客户的整体打包式需求,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任何一方在对外承接项目时都存在互相合作的必要性。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双方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
2、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发挥协同效应。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具有健全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
的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偏离市场价格,相关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对《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
的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