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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24 22:05:36 发布机构:宋城演艺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7-03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3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 (2)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3月 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3月23日(星期四)下 午15:00至2017年0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48号宋城景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巧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3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931,390,3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1182%。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9,715,91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0.56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67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就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列明的各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29,06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5%; 反对1,765,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557,5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6,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273,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836%;反对 1,765,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5%;弃权557,5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3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518,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7%; 反对2,313,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3%;弃权558,6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1,72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910%;反对 2,313,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27%;弃权558,6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9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29,021,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 反对1,766,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7%;弃权601,592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228,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678%;反对 1,766,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8%;弃权601,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9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4%。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28,975,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8%; 反对1,831,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6%;弃权583,092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182,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516%;反对 1,831,3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35%;弃权583,0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9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9%。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28,913,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41%; 反对1,892,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1%;弃权584,9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120,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296%;反对 1,892,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48%;弃权584,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7,7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28,923,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51%; 反对1,892,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1%;弃权575,1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130,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331%;反对 1,892,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48%;弃权575,1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9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1%。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949,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9%; 反对1,858,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6%;弃权582,592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156,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422%;反对 1,858,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1%;弃权582,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9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9,054,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2%; 反对1,777,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8%;弃权558,6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261,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793%;反对 1,777,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44%;弃权558,6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9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俞勤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情况如下: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俞勤宜 同意股份数:926,757,04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俞勤宜 同意股份数:279,964,00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959,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1%; 反对1,85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4%;弃权573,2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166,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460%;反对 1,857,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6%;弃权573,2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5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311,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11%; 反对52,597,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472%;弃权481,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1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495%;反对 52,597,4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814%;弃权48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7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878,310,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10%; 反对52,95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52%;弃权128,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17,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490%;反对 52,951,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059%;弃权1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1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878,330,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1%; 反对52,941,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42%;弃权1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7,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0%;反对 52,941,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023%;弃权1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12.3 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878,33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3%; 反对52,939,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39%;弃权1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9,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8%;反对 52,939,5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016%;弃权1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1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878,330,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1%; 反对52,941,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42%;弃权1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7,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0%;反对 52,941,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023%;弃权1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12.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878,33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3%; 反对52,939,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39%;弃权1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9,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8%;反对 52,939,5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016%;弃权1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12.6 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878,33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3%; 反对52,939,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39%;弃权1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9,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8%;反对 52,939,5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016%;弃权1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12.7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878,340,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42%; 反对52,931,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31%;弃权1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47,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95%;反对 52,931,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988%;弃权1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12.8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878,340,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42%; 反对52,931,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31%;弃权1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47,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95%;反对 52,931,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988%;弃权1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12.9 募集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878,33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3%; 反对52,92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29%;弃权128,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9,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8%;反对 52,929,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981%;弃权1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12.10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878,322,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23%; 反对52,934,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34%;弃权133,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2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32%;反对 52,934,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999%;弃权1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6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2.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878,342,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44%; 反对52,895,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792%;弃权153,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4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602%;反对 52,895,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860%;弃权1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32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29%; 反对52,993,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97%;弃权69,0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31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5,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53%;反对 52,993,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204%;弃权69,0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330,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1%; 反对52,981,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85%;弃权78,1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1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7,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1%;反对 52,981,9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165%;弃权78,1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330,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31%; 反对52,97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876%;弃权86,01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31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537,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561%;反对 52,974,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137%;弃权86,0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31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480,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93%; 反对47,604,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11%;弃权5,305,5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687,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4089%;反对 47,604,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269%;弃权5,305,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11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191,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882%; 反对47,912,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41%;弃权5,287,0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398,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072%;反对 47,912,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350%;弃权5,287,0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11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098,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782%; 反对48,04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586%;弃权5,245,9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305,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2745%;反对 48,046,2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822%;弃权5,245,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311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106,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791%; 反对48,021,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559%;弃权5,261,9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313,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2775%;反对 48,021,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736%;弃权5,261,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311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8,287,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986%; 反对47,326,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813%;弃权5,775,5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494,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3412%;反对 47,326,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294%;弃权5,775,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511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5,604,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05%; 反对50,041,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728%;弃权5,744,44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3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8,811,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0.3983%;反对 50,041,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5832%;弃权5,744,4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7,3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叶永祥律师、高金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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