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范围的核查意见
2017-03-31 17:07:37
发布机构:威海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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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范围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 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范围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
8月非公开发行20,737,327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6.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39,999,995.0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279,257.75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23日对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4-0004号《验
资报告》。
根据《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本
次募集资金由公司使用其中 15,000 万元对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华时代”)进行增资,将用于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其余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收购全华时代部分股权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且 已投入完毕。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17年3月29日,全华时 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93,638,431.41元,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 存储余额 备注
户银行账号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7810401421001293 93,638,431.41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
鲸园支行 建项目
合计 - 93,638,431.41-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3月29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 累计投入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余额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 150,000,000.00 57,582,447.39 1,220,878.80 93,638,431.41
合计 150,000,000.00 57,582,447.39 1,220,878.80 93,638,431.41
注:募集资金余额=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利息收入
(二)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年10月24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以
下简称“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 7,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6)42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64天。2016年12
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7,000万元及理财收益380,493.15元全部归还并转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1月5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书》,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7)01期”理财产品,理
财期限 81 天。2017年 3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641,342.47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增加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范围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资于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9,000万元,所购买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2017年10月14日,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
详情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产品的到期日早于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4日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决议有效期的终止日。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
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投资产品收益率也会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事宜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增加现金管理的品种为证券公司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相关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该事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范围的事宜无异议,待相关事项经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可由公司着手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范围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赛辉 胡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