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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17-04-06 16:16:08 发布机构:浙江永强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FACTORING AGREEMENT》(保理协议)等,约定办理不超过2000万美元额度或等值金额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港元用款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报价加0.9%年率,美元用款按银行相关外币之Libor报价加0.9%年率。 (协议约定内容均为翻译文本,具体详细条款以具体签署的英文合同为准)。 一、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别: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3、 成立日期:1964年10月16日 4、 地址:香港花园道1号 二、 本次保理业务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来办理保理业务纯属子公司商业行为,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保理业务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高监人员通过保理融资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通过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 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已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1、 《FACTORING AGREEMENT》(保理协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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