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63 证券简称:
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7-018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运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授权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一年,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发布的2016-043号公告)。 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向宁波东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向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3.6亿元人民币,含),产品期限为不超过三个月(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授权期限为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12月23日)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2、由于公司持有东海银行 9.657%
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东海银行9.657%股权,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17年 4月 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邦良先生、吕梁先生、牛战旗先生、亢伟女士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在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4、鉴于公司上述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5、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合作社,经中国
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88)宁银金管字第153号”《关于同意设置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批复》批准设立,于 1988
年 5月20日,取得《中国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12 年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甬银监复【2012】107”号批复同意,变更为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3月27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东海银行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 181号
1幢 4、5、6、7 层,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
表人:张伟,注册资本:101,800 万元,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其主要股东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海银行的股权比例为 28.971%,均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2、东海银行坚持安全效益为中心,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创新发展方式,规范内部管理,有效促进了各项业务持续发展。近三年来,各项业务有所增加,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同业业务、中间业务等也得到提高。
东海银行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5年/2015 年末 2016 年/2016年末
存款规模 62.08亿元 72.28亿元
资产总额 129.37亿元 135.15亿元
所有者权益 6.99亿元 7.11亿元
负债总额 122.38亿元 128.04亿元
营业收入 2.39亿元 2.73亿元
利润总额 -4,578.13万元 -7,239.82万元
净利润 -6,622.64万元 1,223.28万元
三、拟购买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在保证资金安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购买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6亿元人民币,含);产品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授权期限为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12月23日)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发行方为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仅限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操作、监督流程,有效控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了解和询问,并得到其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1、董事会成员对于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沟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
2、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
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购买其他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情形
结构性存款一 结构性存款二 结构性存款三
购买金额 人民币壹亿元 人民币贰亿元 人民币壹亿元
产品期限 33天 14天 30天
发行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保本收益型 保本收益型 保本收益型
预计年化 4% 4.323% 4%
收益率
十、本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医药工业和商业与远大集团控股的医药企业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交易金额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发布的2017―007号公告。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的东海银行人民币1.5亿元整,产品期限90天理财产品,已
于2017年3月23日全部赎回(详见公司发布的2016―041号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和远大集团相关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