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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7-04-09 18:00:33 发布机构:汇源通信 我要纠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文)以及《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文)精 神,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披露情况,对四川汇源光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2016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 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敞口,期 限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 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 及其夫人候燕女士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6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2,000万元内(短 期信用可调剂使用)、期限12个月。公司以自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 芯大道的土地、厂房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综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4%;根据《主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6年12月30日修订) 第二节第二点“(十)重大担保”项下规定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金额以该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与上市公司占其股份比例的乘积为准”计 算,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3.40%。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蒋春晨 陈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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