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606 证券简称:
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7-0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于2014年10月15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部证券”)委派张亮、祝健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西部证券发来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的函》,原保荐代表人祝健先生因已离职,不再负责对公司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胡
健先生接替祝健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职责。本次持续督导虽然
至2016年12月31日止,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亮先生、胡健先生。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胡健个人简历
胡健,男,西部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曾参与或负责
国海证券(
000750)非公开发行、东方电缆
(603606)非公开发行,
蓝丰生化(
002513)
重大资产重组、陕西金
叶(
000812)重大
资产重组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