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
600508 A股简称:
上海能源 编号:2017―01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变更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一、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和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43%
股权)来函,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变更如下: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336,987.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938,860,186.12 元,2016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153,197,174.02元。
以公司2016年底
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2,271,800.00 元,上海能源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80,925,374.0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三、为履行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回报股东,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提议,决定变更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提议,将变更后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原拟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其它审议事项、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不变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事宜详见[临2017-006]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