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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7-04-17 16:51:46 发布机构:精锻科技 我要纠错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 第二条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以有限责任公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以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发起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发起 设立的方式成立;在江苏省泰州市工商行设立的方式成立;在江苏省泰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号码:321200400000908。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0608812146K。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注册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地点为:公司注册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 确定的地点。 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 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 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 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 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 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 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 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 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 到境外上市; (六)公司发行优先股; (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1至2名副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1至2名副 董事长。 董事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同意并作出决议。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百一十三条 国家对优先股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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