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7-029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暂不
复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简称:*ST鲁丰,股票代码:002379)将在2017年4月18日下午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后,同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及
停牌期间的主要工作
2016年11月8日,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鲁丰;证券代码:002379)自2016年11月8日开市起停牌。
经与各方论证,公司确定拟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且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重大资产购买。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领域相关资产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购买资产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拟聘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各项工作,就具体方案进行了沟通、协商和论证,并严格按照规定在停牌期间发布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2017年2月,中国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公司原拟筹划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不符合最新监管政策的要求。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商讨及论证,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及监管政策环境已与公司前期筹划非公开发行方案时发生较大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目前国内资本市场情况、监管政策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各方经审慎研究论证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召开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