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9 01:20:00
发布机构:海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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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05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7年4月18日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8日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15:00
-2017年4月18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978,219,498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81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05,410,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7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809,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74,568,9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9%。
8、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4,568,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4,568,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4,568,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4,568,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219,498股(其中现场投票905,410,315股同意,网络
投票72,809,18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4,568,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