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9 02:15:51
发布机构:顺发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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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7-0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4
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15:00至2017年4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管大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68,648,046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4.48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98,895,246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1.61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752,8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86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6,816,26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15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63,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29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752,8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867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浙江君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金额为132,771,852.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277,185.27元,加上年未
分配利润159,496,966.3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78,991,633.72 元。
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16年期末总股本2,432,519,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
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关联股东――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实施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并增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8,64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增补吴建祥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0、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君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涛、林淑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浙江君秦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