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60 证券简称:
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7-031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3号)核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股票30,000万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7.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2,375万元。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5]0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4月20日,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三个项目。其中,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拟使用5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拟使用1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84,600万元。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投资进度晚于原计划,基于该项目实施环境、市场变化等客观情况,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并经公司2016年9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了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
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运用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中的50,000万元,向云南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其开发并拥有所有权及独家经营权的大理泰业商业项目20年经营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张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71902368510201),用于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2015年4月30日与保荐机构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和招行张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之一,建设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总投资预计为50,88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万元。经公司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使用募集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大电子商务公司”)进行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运营。该公司在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富滇银行昆明新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203101
0000146282),并将剩余拟投入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划入上述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6月19日,本公司、百大电子商务公司与广州证券和富滇银行昆明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此后,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注销了在招行张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同时,公司在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4836490),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与广州证券和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于2015年7月23日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大电子商务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年,百大电子商务公司在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及
兴业银行人民西路支行分别开设了理财专户(账号分别为696455468和471120100100087177),专项用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专户不用于资金的对外支付及其他资金的存放。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账户结余金额为零。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了百大电子商务公司在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及兴业银行人民西路支行分别开设的2个理财专户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成了公司在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此外,截止本公告日,百大电子商务公司在富滇银行昆明新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已经全部按规定使用完毕,账户结余金额为零,由于该账户是百大电子商务公司的基本账户,暂时不能办理注销手续,但该账户不再作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注销完毕及富滇银行昆明新城支行账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