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业: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1 01:47:22
发布机构:露天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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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36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定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17年3月30日和4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703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3:00―2017年4月20日
下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周四)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何宏伟董事(受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82,340,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2234%。
其中:(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74,643,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75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697,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71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398,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0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697,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710%。
7.公司董事1人、监事1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2,332,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该议案。
2. 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3. 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295%;反对8,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54%。
5.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暨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暨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分别为967,861,119股和105,080,723股。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主动采取了回避,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9,398,825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6,065,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5295%;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54%。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295%;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54%。
9. 审议《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2017年度煤
炭销售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为967,861,119股。 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主动采取了回避,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14,479,548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11,145,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87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2%。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295%;反对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3,325,813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54%。
10. 审议《关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煤炭销售计划
暨2017年度煤炭经销权委托费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分别为967,861,119股和105,080,723股。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主动采取了回避,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9,398,825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6,065,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5295%;
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3,325,81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3854%。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295%;反对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3,325,813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54%。
11.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295%;反对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3,325,813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54%。
12. 审议《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为967,861,119股。 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主动采取了回避,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14,479,548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10,201,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631%;
反对9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18%;弃权3,325,813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5,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52%。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20,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4835%;反对
95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11%;弃权3,325,81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3854%。
13.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14. 审议《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7,810,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15%;反对1,2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2%;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3073%。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
15.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
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0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325,8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3073%。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赵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