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1 03:40:12
发布机构:深桑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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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7―02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15:00~2017年4月
20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
19日下午15:00~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
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方泽南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57,354,6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94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57,350,9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94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3,700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09%。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
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303,3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7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299,61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6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00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0.000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提案:
序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非累计投票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案)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
(股) *1(股) (%)(股)(%)
公司二�一六年度董 257,354,675 100.0000 0 0 0 0 是
事会工作报告
1.00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公司二�一六年度监 257,354,675 100.0000 0 0 0 0 是
2.00 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关于公司提取资产减 257,354,675 100.0000 0 0 0 0 是
3.00 值准备的提案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公司二�一六年度财 257,354,675 100.0000 0 0 0 0 是
务决算报告
4.00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公司二�一六年度利 257,354,675 100.0000 0 0 0 0 是
润分配预案
5.00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公司二�一六年度报 257,354,675 100.0000 0 0 0 0 是
告及报告摘要
6.00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关于公司二�一七年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 257,354,675 100.0000 0 0 0 0 是
7.00 保的提案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关于公司二�一七年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 11,305,039 100.0000 0 0 0 0 是
8.00 务资助的提案 *2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关于公司二�一七年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 11,305,039 100.0000 0 0 0 0 是
9.00 提案 *3
其中:中小股东 11,303,310 100.0000 0 0 0 0 ―
*注:
1本表格项下,“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207,658,398股,是该提案的财务资助对象深圳
中联电子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回避了该提案的表决。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持有
38,391,238股,与该提案的财务资助对象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受同一法人中国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是关联股东,回避了该提案的表决。
3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207,658,398股、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持有
38,391,238股,与该提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了该提案的表决。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提案均获得通
过。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独立董事述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公
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 2016年度独立董事出席
公司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等履职情况做了汇报。述职报告全文见 2017年 3月 24日巨
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林、陈拙
3、结论性意见: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
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