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82 证券简称:
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1、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关系 2017年预
计发生额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 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000.00
务 合计 - 2,000.00
辽阳奥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00.00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 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务 200.00
合计 - 4400.00
2、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关系 2017年预计
发生额
销售商品或提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过去12个月曾为持股5%以 2000.00
供劳务 公司 上的股东
合计 - 2,000.00
锦州锦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过去12个月曾 30.00
租赁 为公司监事
合计 - 30.00
注: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
五章重要事项的十五节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仲崇纲
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二路58号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制造:纳米材料、医药用辅料;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辽宁奥克医药辅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控制,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7,923万元,
净资产7,035万元;2016年
度营业收入8,1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阳奥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英敏
注册地址: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DE无氰添加剂、镀层化工产品、化工助剂(以上
各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石腊制品加工,机械加工、铁桶制造(不含压力容器),吨桶、塑料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辽阳奥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控制,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辽阳奥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686万元,
净资产1,021.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70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1,923.0828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冠雄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科技产业园朝桂南路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纺织、印染、造纸助剂、印刷助剂、涂料,聚氨酯涂层剂。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批发和零售贸易,投资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曾为公司持股5%以上
的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294,336.19万元,净资产204,218.2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41,190.46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锦州锦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海
注册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赤峰街三段1-5号
经营范围:太阳光电模块制造;太阳光电系统及工程的承揽、设计与安装。
(设计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锦州锦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为公
司的监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锦州锦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01238.62
万元,净资产为19915.0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66305.19万元。以上数
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所涉及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未代表非关联董事表决,决策程序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