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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7-04-23 17:46:49 发布机构:蓝晓科技 我要纠错
any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2016 年11月21日披露了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股份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贵州分公司”)两被告因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近日,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组织调解,公司与中铝股份公司、中铝贵州分公司达成了诉讼和解,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3月16日公司与被告中铝贵州分公司签订《40t/a金属镓项目技 术服务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担并垫资中铝贵州分公司氧化铝厂40t/a镓生产 线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金属镓项目”),项目考核验收达产达 标后由公司承包运行管理,期限5年,项目改造垫资款由中铝贵州分公司以还 本付息方式分5年逐月支付给公司。2012年11月11日,中铝贵州分公司完成对金属镓项目性能考核,各项技术指标全面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开始生产; 2016年6月中铝贵州分公司因搬迁将氧化铝厂40t/a镓生产线拆除。 自2014年1月起,中铝贵州分公司停止支付公司对金属镓项目的垫资款 和利息,以及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费用。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解除公司与被告中铝贵州分公司签订的《40t/a金属镓项目技 术服务合同》、JSW201201(补1)和JSW201201(补2)两份补充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中铝股份公司支付公司金属镓项目垫资款和利息、项目管理相关的费用、以及滞纳金(诉讼请求800万元)等合计4,002.52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中铝贵州分公司对上述请求事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4、请求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组织调解,公司与中铝股份公司、中铝贵州分公司达成和解: 1、解除公司与中铝贵州分公司签订的《40t/a金属镓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JSW201201(补1)和JSW201201(补2)两份补充协议。 2、中铝贵州分公司在 2017年 4月 25日前支付我公司垫资款本息共计 29161585元,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处 理。 3、已拆除的金属镓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归中铝贵州分公司所有。 4、我公司放弃滞纳金等诉讼请求。 5、案件受理费由本公司和中铝贵州分公司各承担一半。 三、简要说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诉讼对应项目已发生的成本,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和解收回的款项将计入公司收入,全额增加当期利润。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6)黔民初297号。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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