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70 证券简称:
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0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
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条件的零星交易事项未纳入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电子”或“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杭州中威慧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云医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7年度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550万元。
1、预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旭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为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慧云医疗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2017年预计交 截止披露日已发 2016年度实际关联
易金额 生的金额 交易金额
设备及物料采购 500 128.83 161.03【注1】
慧云医疗
房屋租赁费 50 16.10 16.10【注2】
【注1】公司与慧云医疗于2016年1月签订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定安医院项目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61.03万元(含税),截止目前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与慧云医疗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确定,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注2】2016年度公司向杭州中威慧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房屋,租赁面积为325平方米,含税租赁费用为161,010.42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租赁费用均已支付。2017年1月14日起慧云医疗承租中威大厦部分场地进行办公,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预计2017年度慧云医疗需支付给公司50万的房屋租赁费及物业费等。
3、关联方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慧云医疗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石旭刚先生控制的企业,故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认定慧云医疗为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4、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杭州中威慧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30108328283112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B3096室
法定代表人:江继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医疗技术、物联网技术;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第二类医疗器械;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石旭刚(实际控制人)、江继军。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慧云医疗总资产546.63万元,
净资产415.3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7.29万元,净利润-227.56万元。
5、关联方履约能力
慧云医疗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6、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因2017年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年度将向慧云医疗采购设备及物料,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确定,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2)慧云医疗目前承租中威大厦的部分办公场地进行办公,该部分关联交易主要为房屋租赁以及物业费等,其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确定,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7、协议签订情况
(1)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按需与慧云医疗分次签订采购合同。
(2)公司与慧云医疗已于2017年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度将根据协议情况履约。
二、交易目的和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审慎核查,并认真核实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2017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过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慎核查,并认真核实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监事会认为,2017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