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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精化: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04-25 16:51:53 发布机构:科隆精化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精化 公告编号:2017-01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苏静华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苏静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会议选举刘会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日,苏静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750股。根据相关规定,苏 静华女士承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苏静华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工作认真、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对苏静华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刘会军先生简历 刘会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9年,高中学历。2002 年到公司工作,历任车间班长、车间主任,现任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会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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