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80 证券简称:
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本项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关联方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己二酸,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
关联董事尤小平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2016年度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 未来十二个月内不 1,749.35万元
料己二酸 公司 超过5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兴政路 2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重庆市涪陵区
主要办公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尤金焕
注册资本:1203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易燃液体:苯;研发、生产、销售:环已烷、环已酮、环已醇、正戊醇、稀硝酸、氢气。[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聚氨酯产品制造和销售;印铁制罐制造和销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
净资产:2016年营业收入约301117.00
万元,净利润约30002.16万元,净资产约134971.49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2016年度向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金额1,749.35万元的己二酸。
(二)关联关系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双方为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己二酸生产企业之一,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口碑良好,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原材料采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采购方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达成如下交易方案,并签署相应协议。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关联方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己二酸,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
向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的己二酸,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开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交易目的及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己二酸生产企业之一,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口碑良好。由于原油价格剧烈波动,造成石油化工产品包括己二酸的价格波动较大,导致部分己二酸生产企业因产品亏损而停产限产,造成己二酸市场供应不稳定。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可以确保公司原材料己二酸的稳定供应,保证原材料采购安全,本项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十二个月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
公司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年度公司共向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采购了金额为1,749.35万元的己二酸。
公司2016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联
方向全资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关联方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年内向江苏华峰提供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资金支持的利率为0。
2016年2月4日和2月29日,江苏华峰获得了来自关联方浙江华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和6000万元资助,并于2016年3月29日归还了9000万元资
助。
2016年3月29日、4月27日和5月26日,江苏华峰分别归还了来自上述关联
方的承兑款项716.6655万元、1484.6836万元和2656.0991万元,截止2016年5月
26日,相关贷方余额为0元。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尤小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认为本项交易是为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1)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2)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3)我们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峰化工采购己二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华峰超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保荐机构对华峰超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峰超纤日常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