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65:新日恒力对外担保公告
2017-04-25 18:17:38
发布机构:新日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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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7-02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国贸公司担保数量40,000
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8,399.6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华辉公司担保数量12,000
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4,799.80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17年担保事项的概述
(一)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8,399.60万元)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0,0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为华辉公司向银行申请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4,799.80万元)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
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
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剩余5,000万元的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贸公司,注册地点:金凤区黄河路创新园45号楼A1号办公楼,注册
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小平,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
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农副产品(不含食物)、五金、绳扣、生铁;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制品;过滤材料及其他化工产品销售;废旧物资回收等,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华辉公司,注册地点: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A(座),法定代表人:
赵丽莉,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制品;煤制品等,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贸公司、华辉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及本公司2017年度批准为其担保额
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 净利润 持股比 公司批准
号 率% 例% 担保额度
1、 国贸公司 30,000 67,566.83 27,695.09 59.01 -998.85 100 40,000
2、 华辉公司 16,912.24 35,251.11 16,907.18 52.04 118.04 60.21 12,000
合 计 52,000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2016年经审计数据。
三、2017年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8,399.60万元)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0,0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为华辉公司向银行申请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4,799.80万元)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
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
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剩余5,000万元的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三)担保期限
上述担保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止。
(四)其他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52,000 万元融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
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399.40万元,占母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6.48%。其中为子公司担保:国贸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18,399.60万元;华辉公司提供担保合计4,799.80万元。
除子公司外,公司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提供担保13,200万元。盛泰房地产注册资本9,000万元、2016年末总资产70,958.76万元、净资产9,523.56万元、资产负债率86.58%,2016年实现净利润993.50万元(经审计),担保明细在定期报告中均有详细披露,无逾期担保,且均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8,399.60万元)融资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为华辉公司向银行申请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4,799.80万元)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国贸公司、华辉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担保。被担保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