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天津普林: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4-25 20:06:56 发布机构:天津普林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7-02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津普林,证券代码:002134)于2017年02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经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02月1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02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02月2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03月0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03月1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03月18日、03月25日、04月01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13、2017-014、2017-016),04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04月1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0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05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翔”), 截至目前,其尚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晓蓉、谭东夫妇,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商谈的结果,上市公司本次拟以现金购买广东科翔70%的股权,因 不涉及发行股份事项,所以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与磋商,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财务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正在针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需经天津市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批;本次交易在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相关监管机构审批。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核查评估工作量较大,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调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组方案相关内容和细节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05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承诺事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05月11日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 继续停牌的议案》,若该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05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7年02月13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7年08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若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该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继续停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12日开市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交易,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若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积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积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督促相关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股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鉴于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上市公司累计停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中泰证券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2017年8月12日之前尽快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