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29 22:05:52
发布机构:科新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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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6-057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8,671,4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89%)的林祯荣、林祯华、林祯富3位一致行动人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06%。
2016年8月29日,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新机电”)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3位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3人为同胞兄弟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3人属于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3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18,671,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9%,3人具体持股明细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44,799,401
林祯华 18.84% 11,199,850
(含资管账户1,176,031)
林祯荣 43,623,371 18.34% 10,905,843
林祯富 30,248,630 12.72% 30,248,630
合计 118,671,402 49.89% 52,354,3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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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6年9月2日至2017年3月2日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合计不超过19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8.06%。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姓名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比例
林祯华 不超过718万股 3.02%
林祯荣 不超过600万股 2.52%
林祯富 不超过600万股 2.52%
合计 不超过1918万股 8.06%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竞价交易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股东林祯华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部分股份。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3位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所作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同时作为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林祯华、林祯荣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2013年7月8日,公司上市已满36个月,公司3位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限售股于2013年7月8日起已正式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日,3位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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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增持时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林祯华先生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4日间,共增持公司股份1,176,031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2016年1月24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若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后,林祯华将持有公司股份37,619,401股,林祯荣持有公司股份37,623,371股,林祯富持有公司股份24,248,630股,3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495,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3位承诺,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林祯华、林祯荣、林祯富3位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