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6 01:42:28
发布机构:中工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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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7-02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4月 24 日下午
15:00至2017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
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7 人,代表股份
589,970,5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5905%。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代表股份
555,147,0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83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34,823,516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3.7535%。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44人,代
表股份36,341,6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1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589,969,367股同意,1,22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340,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以586,280,608股同意,3,655,179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4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会议津贴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05,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9%;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
8、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以36,305,598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05,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9%;反对 1,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9、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中投中工丝路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05,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9%;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
10、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林浆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05,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9%;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
11、以589,934,567股同意,1,220股反对,34,8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葛长银先生、王德成先生、李国强先生、孙伯淮先生向大会作了2016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