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71 证券简称:
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7-028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
提请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 年度实
现净利润-26,328,751.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1,742,526.43元,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55,413,775.41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当前
股本
525,429,878),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
股利0.52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27,322,35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
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
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未损害股东利益,监事会对此分配方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