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44 证券简称:
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4月28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的通知,滨江控股自2016年1月11日至2017年4月28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379,62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设立的兴业信托―兴发稳润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增持目的:增持公司
股票是滨江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所做出的决策。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期间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016年1月11日
―2017年4月28 1,225,120,000 39.37 1,256,499,629 40.38
日
其中,滨江控股增持公司股份28,283,629股,滨江控股通过其委
托设立的兴业信托―兴发稳润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3,096,000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1,379,629股。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滨江控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滨江控
股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滨江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