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03 18:02:05
发布机构:蓝晓科技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 300487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经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957,5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1.26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1.400000 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00000 股。
【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
励对象支付。
三、 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9 日。
除权除息日: 2017 年 5 月 10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0 寇晓康
2 01*****044 田晓军
3 01*****426 高月静
4 01*****709 关利敏
5 01*****019 苏碧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7 年 5 月 2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 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7,371,325.00 58.51% 71,056,987.50 118,428,312.50 58.51%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957,500.00 1.18% 1,436,250.00 2,393,750.00 1.18%
04 高管锁定股 14,853,825.00 18.35% 22,280,737.50 37,134,562.50 18.35%
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31,560,000.00 38.98% 47,340,000.00 78,900,000.00 38.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586,175.00 41.49% 50,379,262.50 83,965,437.50 41.49%
其中未托管股数 - -
三、股份总数 80,957,500.00 100.00% 121,436,250.00 202,393,75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2,393,750 股摊薄计算, 2016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1 元。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涉及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3、 作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寇晓康、高月静、田晓军承诺: “ 本人所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之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
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
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 3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底价调整为 5.78 元/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
咨询联系人:张成
咨询电话: 029-81112902
传真电话: 029-8845353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