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04 18:26:39
发布机构:新宙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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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7-02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9,217,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1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9,217,68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8,435,36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5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30 覃九三
2 00*****294 周达文
3 00*****841 郑仲天
4 01*****122 钟美红
5 00*****126 张桂文
6 01*****790 邓永红
7 01*****240 赵志明
8 01*****677 曹伟
9 01*****716 谢伟东
10 01*****536 周艾平
11 01*****543 李梅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397,258 40.38% 76,397,258 152,794,516 40.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820,426 59.62% 112,820,426 225,640,852 59.62%
三、股份总数 189,217,684 100.00% 189,217,684 378,435,368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78,435,368股摊薄计算,2016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763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沙�n同富裕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梁作 敖莉萍
咨询电话:0755-89924512
传真电话:0755-89924533
九、备查文件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