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96 证券简称:
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17-027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53,35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
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0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87 宋勇
2 01*****068 宋洁
3 01*****826 宋洁
4 08*****959 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日至登记日:2017年5
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33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洪谕
咨询电话:0431-81931002
传真电话:0431-81931002
六、备查文件
1、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