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51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度,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政
府补助(金额占上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的情况,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16年1月19日,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和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
达2015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装
备制造业)的通知》(台财企发[2015]44号),公司收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2015年
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343.42万元,用于“年关20亿片固体制剂、4300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该专项资金到账后列入“递延收益”科目,在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营业外收入”科目。
2、2016年4月26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用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浙财建[2015]186号),公司收
到椒江区财政局“2015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88万元,
用于“花生四烯酸的研发及示范项目”,该补助资金到账后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科目。
3、2016年6月28日,根据公司与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
办公室签署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任务合同书》,公司收到国家财政部“企业创新综合平台建设专项资金”522.91 万元;该专项资金到账后列入“递延收益”科目,根
据项目要求进度,分次计入以后各期“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1、2016年1月29日,根据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富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
1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富经信[2
016]10 号),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收到杭州市富
阳区财政局“201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部分)补助资金”1
82.5万元,用于“扩建制剂四期口服制剂连续化生产线及干粉吸入剂生产线项目”,该
补助资金到账后列入“递延收益”科目,在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营业外收入”科目。
2、2016年8月26日,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杭州市富阳区财务局《关
于拨付 2015 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富发改工投
[2016]83号),海正杭州公司收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201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
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万元,该补助资金到账后列入“递延收益”科目,在资产
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营业外收入”科目。
3、2016年11月22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富阳区财
政局《关于拨付省第八批“千人计划”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富人领办[2016]18号、富财行[2016]659 号),海正杭州公司收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第八批千人计划人才专项奖励资金”200万元,该奖励资金到账后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科目。三、控股子公司海正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1、2016年9月5日,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辉瑞”)全资子公司
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428万元;
2、根据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下达海正辉瑞制药项目2015年度财
政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富财企[2016]434号),2016年9月19日,海正辉瑞”收到杭
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专项奖励资金2,620万元;海正辉瑞全资子公
司浙江瑞海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专项奖励资金
198万元;
上述补助资金现均已到账并与当期收益相关,公司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科目。
公司对未及时披露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公司的信息,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