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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1 21:47:03 发布机构:民生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7-1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10日15:00 至2017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宏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0,26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1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9,981,5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7,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7,572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7,47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5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1、选举余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徐建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家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良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严兴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1、选举李慧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钱爱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1、选举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李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王成福先生、庞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赵英伟先生、李能先生、罗成先生、王成福先生及庞建华先生组成。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王宏先生、齐子鑫先生、刘洪伟先生、陈汉文先生自动卸任公司董事,刘冰先生、王彤女士自动卸任公司监事。 在任职期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制) 码 分类 同意股份数 比例(%) 表决结果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 1.01 非独立董事余政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当选 决权股东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20003533 99.78% 1.02 非独立董事刘冰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22105 7.69%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1.03 非独立董事陈家华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1.04 非独立董事徐建兵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1.05 非独立董事陈良栋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3 99.76% 1.06 非独立董事严兴农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5 0.04% 小投资者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2.01 独立董事李慧中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2.02 独立董事鲁桂华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2.03 独立董事钱爱民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3.01 监事赵英伟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3.02 监事李能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3.03 监事罗成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李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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