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27 证券简称:
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5月12日收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翁中华先生、周发章先生、刘英平先生、
吕彬先生、赖建清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投资者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
翁中华,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发章,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
刘英平,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长
吕彬,本公司财务总监
赖建清,本公司董秘
2、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以上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拟自2017年5月12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或通过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或信托公司的定向资金信托等方式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拟以不高于45元/股的价格,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30亿元但不高于15.30亿元。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金额预计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计划增持金额(元)
董事长兼总
翁中华 未来12月内 不低于45000万
经理
控股子公司 不低于40000万,不
周发章 未来12月内
董事长 超过80000万
参股公司董 不低于10000万,不
刘英平 未来12个月
事长 超过20000万
吕彬 财务总监 未来12月内 不低于5000万
赖建清 董秘 未来12月内 不低于3000万
注:周发章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董事长;刘英平先生系本公司参股公司――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
3、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本次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投资者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
配股等
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5、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内,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公司发布其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